脱贫攻坚是2020年两会代表热议的话题之一。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事业进入迅猛推进和攻坚阶段,减贫成就举世瞩目。近十年来,每年均有1500万人左右实现脱贫,2020年中国将基本消除绝对贫困,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国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了制度变革、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社会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举措,多管齐下,多方联动,创造了很多成功的扶贫模式。而在中国扶贫过程中,金融扶贫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都深度参与到金融减贫的行动中,带动大量金融资源进入乡村,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村资金净流出的状况,极大地提升了农村各类经营主体的信贷可及性,极大地提升了贫困人群通过自己的力量自我脱贫的能力,极大地推动了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为脱贫攻坚工作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在脱贫攻坚这一关乎中华民族命运的神圣事业中,可以说金融没有缺席,履行了自己的责任。
金融体系要成功参与扶贫事业并成功帮助贫困群体脱贫,必然依赖于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从各类金融机构的金融扶贫来说,大概有以下几种重要模式。
一是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下沉模式”,不论是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农发行和国开行,还是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工农中建,都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转型深入参与普惠金融建设,这些大型银行大都建立了普惠金融部,根据各地的金融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金融产品和金融流程,通过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资金投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融资瓶颈。而旨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链等方面的大规模融资项目,更是为贫困地区整体脱贫奠定了坚固基础,在这方面,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是值得肯定的。
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加快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布局,通过大量布局物理网点和非物理网点,实现对贫困地区融资的“滴灌效应”,它们在精准识别贫困人群并给以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在与当地农户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建立亲密的融资互动关系方面,拥有大型银行不具备的比较优势,在金融扶贫中发挥核心、关键作用。尤其各地的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其拥有网点多、覆盖面大、与农村联系紧密等特点,在兼容减贫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各种微型金融机构,包括规模较小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内生性的乡村基层融资主体(如社区发展基金、基于金融合作的内置金融组织等),通过与村庄基层社会的更近距离的“贴身”的金融服务,实现了与村庄的对接和互动,不仅改变了当地的融资状况,提高了贫困人群的可行能力,而且改善了乡村之理和村风村貌。
四是新兴的基于互联网的各类银行(微众银行等)、各类线上信贷平台(如阿里小贷)、各类基于供应链的线上金融服务,在中国金融业谱系中虽然是一些新兵,然而却以崭新的互联网形态的“线上”(云端)金融服务,为农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推动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便利了新农民的创新创业,对于减贫事业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以上总结的“下沉式服务模式”、“滴灌式服务模式”、“贴身式服务模式”、“云端服务模式”,是今天各类金融机构服务扶贫攻坚战略的主要模式,虽然还不全面,但可以大概看出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服务于减贫事业的一个侧面。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但是未来中国将不仅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还要从长远发展战略出发,进一步全面推进农村综合建设,实现农村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提供长期的机制保障。未来必须将金融减贫置于一个“大农村”的框架中,要着眼于乡村全面复兴,以深度贫困地区乡村产业振兴为核心,以全面改善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治理与伦理文化为基础,以构建贫困人群社会网络和提升贫困人群可行能力为手段,最终实现脱贫攻坚与自身可持续发展双重目标的兼顾。
第一,金融机构要以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振兴为核心,着力构建产业链。边疆民族深度贫困地区虽然地处偏远,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是蕴含着丰富的产业资源和文化资源,当地的特色农业产业、民族民俗手工艺术产业、民族特色旅游和文化产业等,都是有待开发的富矿。各类金融机构要在发现和挖掘当地产业资源和文化资源上下功夫,构建有效率的产业链,为深度贫困地区的持久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第二,金融机构必须与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治理相结合,必须与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发展相结合,才能获得健康的发展。没有好的乡村治理,没有好的农村社区管理体系,没有好的村风和乡村伦理体系的支撑,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扶贫必然面临更大的风险。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面向基层的金融机构要有意识地推动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治理的完善和农村社区管理体系的构建,有意识地推动乡村风气和信用环境的改善。
第三,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金融是一种金融工具和手段,金融要真正达到减贫的目的,就必须与农业的规模化和农民的组织化相结合。未来金融机构必须在推动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民组织化和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方面下功夫。政府也要支持深度贫困地区集体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这才是治本之道。
第四,要着力于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农民的可行能力。金融机构要与政府一道,与社会民间组织一道,加强贫困家庭的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内生性的小额贷款机构等,都要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培训和教育作为重要工作。
第五,要重视金融机构的机制创新,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有效的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以极大地降低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的运行成本。各类金融机构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平台,突破物理网点的限制,通过POS机、手机银行和村庄内部的电子机具等方式向贫困客户提供存款、支付、授信等一系列电子化的金融服务,降低农民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