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金融
公众金融
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金融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7/8/11 22:38:32 作者: 点击率:4088次

 此次公布的《指引》填补了国内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方面的空白。《指引》针对银行服务制定了“八项禁止性规定”,其中五条是针对近期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购买理财产品时被“忽悠”的问题。

 

  近期发生的“泛鑫保险(放心保)中介高管携款跑路事件”就是违规销售理财产品的典型例证。上海银监局发现有4家银行共10名客户经理存在不同程度向客户私自推介泛鑫理财产品的行为。泛鑫保代公司承诺给客户年化收益率达到8%~10%,并以高佣金吸引银行客户经理私下售卖,最终其实际控制人陈怡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频频发生的理财产品违规代销事件,严重损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也让银行业机构形象蒙羞。

 

  “忽悠”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是一些银行从业人员惯用的伎俩。这种“忽悠”主要体现在夸大产品收益、隐瞒投资风险、误导销售产品、违规代销产品等。《指引》规定,银行不得主动提供与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在未经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以及不得向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等。据银率网报告显示,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有超过三成的消费者经历过误导现象。有30%的消费者表示,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未进行任何风险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