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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202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
发布时间:2021/1/8 11:33:17 作者: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点击率:30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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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2020年银行业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果,回顾“十三五”时期银行业重点成就,展望“十四五”时期银行业发展蓝图,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业协会连续第14年组织开展“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评审发布。

      2020年度评审活动征集到来自中银协会员单位,央级、主流媒体的行业大事共471件。经由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媒体、高校专家及行业内经济学家等16人组成的专家评委会开展评审,经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最终评定“202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现正式发布如下:

2021-01-0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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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2020年银行业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果,回顾“十三五”时期银行业重点成就,展望“十四五”时期银行业发展蓝图,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业协会连续第14年组织开展“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评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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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评审活动征集到来自中银协会员单位,央级、主流媒体的行业大事共471件。经由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媒体、高校专家及行业内经济学家等16人组成的专家评委会开展评审,经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最终评定“202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现正式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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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抗击疫情,银行业在行动”。央行、银保监会实施定向降准、再贷款、延期还本付息、调整拨备覆盖率等政策,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开展“百行进万企”“无接触贷款助微计划”等活动,主动向各类市场主体减费让利,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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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得到有序化解。金融资产盲目扩张得到根本扭转,《中国影子银行报告》发布,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大幅压降,P2P网贷机构全部清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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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建立专门机构、专项资金等“五专”体系,采取“小额分散”贷款等形式,创新金融扶贫模式,为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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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互联网贷款管理,公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银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央行在深圳、苏州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13家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成立,中银协牵头共建“中国贸易金融跨行交易区块链”“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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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银行理财转型有序推进,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24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首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汇华理财揭牌,推动银行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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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银行业持续深化改革。金融委发布11条措施,深化中小银行和农信社改革重组,继续推动全面落实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通过发行专项债、永续债、可转债等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厦门等多家城商行获准A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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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银行业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发布,公开两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与识别机制,持续规范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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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银行业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银保监会推动34条对外开放措施陆续落地,外资银行机构在华经营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得到全面拓展。中外资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中国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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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银行业反腐向纵深推进,严厉惩治违法与腐败行为,坚决整治不法金融集团和非法金融活动,有序推进资产清理、追赃挽损、风险隔离。构建清廉金融文化,中银协发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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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完善立法顶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迎修订,《民法典》颁布实施并新增保理合同,为银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附件:2020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说明稿)

一、开展“抗击疫情,银行业在行动”。央行、银保监会实施定向降准、再贷款、延期还本付息、调整拨备覆盖率等政策,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开展“百行进万企”“无接触贷款助微计划”等活动,主动向各类市场主体减费让利,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表现突出。

概述:2020年,面对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出台系列政策,支持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助力“六稳”“六保”。1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3月1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3月26日,银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5月26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创设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疫情发生以来,陆续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增加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面向中小银行增加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3-4月两次实施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9500亿元;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1年期LPR下调20个基点至3.85%,5年期以上LPR下调10个基点至4.65%;阶段性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20个百分点;政策性银行安排信贷规模比去年多增近1万亿元;推出涉及 9 万亿元货币资金的货币政策应对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作为,建立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机制,加大专项信贷支持,向疫情防控企业、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困难群体减费让利。截至12月31日,银行已累计完成对6万多亿元贷款的延期还本付息,累计发放3万多亿元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3000余万户经营主体,实现1.5万亿元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目标。截至12月25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计信贷支持突破53000亿元,捐款超23.72亿元,捐赠物资超1533万件。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作用,快速响应,1月26日(大年初二)发布《以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倡议书》,发起“抗击疫情,银行业在行动”;发布“紧密携手,团结合作,为国际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金融支持正能量”倡议书、《中国银行业抗疫实践英文版》,向国际分享抗疫经验。在全国推广“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截至11月30日,已达成合作且实际授信的小微企业15.27万户,授信金额7221.26亿元。与全国工商联等多家单位共同发起“无接触贷款助微计划”,截至12月25日,服务小微企业和农户数超2271.61万户,贷款累计发放9887.58亿元,大幅提高了首贷、信用贷款比例。国务院领导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银行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给予了金融业表现突出的充分肯定。

推荐理由:银行业作为金融业的主体,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对稳金融、稳经济、保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得到有序化解。金融资产盲目扩张得到根本扭转,《中国影子银行报告》发布,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大幅压降,P2P网贷机构全部清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

概述:1月,银保监会召开2020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压实各方责任,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和政策指导。3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6月23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宏观政策执行、股权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6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发布,统一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行政处罚程序。11月21日,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提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12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首次对影子银行进行全面系统的定义和阐述,并提出相应监管建议。到2020年11月中旬,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归零。

监管部门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全行业共同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一是金融资产盲目扩张得到根本扭转。2017年至2019年,银行业向实体经济提供的信贷资金和债券投资年均增速分别高达12.1%和13.9%。而资产年均增速只有7.7%,不及2008年至2016年的一半,相当于向实体经济多投入64万亿元资金的同时,银行业资产少扩张88万亿元。二是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2019年末,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16万亿元。同业理财、同业投资和券商资管分别较峰值缩减87%、26%和42%。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各类交叉金融投资产品持续收缩。三是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一大批违法开办的互联网理财、保险、证券、基金和代币机构被取缔。四是大中型企业债务风险有序化解。截至2019年末,全国建立债委会约2万家,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1.4万亿元,相当一部分落后产能或管理不善的“僵尸企业”有序出清。约500家大中型企业实施联合授信试点,债务约束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五是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2019年与2016年相比,房地产贷款增速下降12个百分点,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六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初步控制,金融系统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进行债务置换,近三年,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增持地方政府债券11万亿元。

推荐理由:2020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监管部门有序处置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建立专门机构、专项资金等“五专”体系,采取“小额分散”贷款等形式,创新金融扶贫模式,为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概述:3月6日,国家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指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强化政治担当,连续出台系列金融扶贫政策,有效发挥监管引领作用,推动银行业加大力度,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银保监会3-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力度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6月24日,联合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9月15日联合人民银行召开“鼓足干劲 奋战百天 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金融精准扶贫视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扶贫工作从机构设立、产品研发、考核评价、资金运用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明确普惠型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的增速、增量考核要求,提高扶贫贷款不良率容忍度,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引导银行业机构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向未摘帽贫困县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考核激励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优化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金融供给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从战略定位、组织架构、体制机制、资源配置、模式创新等方面全力推进。大、中型商业银行均已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开行、农发行专门设立了扶贫金融事业部,普遍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项资金、专门审批和专门考核“五专”体系;创新“双基联动”“拎包银行”“夜市银行”“水上银行”“流动服务车”等服务模式;开发多元化、特色化小额分散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识别,灵活高效配置扶贫资金资源。将“输血”扶贫转为“造血”扶贫,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截至三季度,全国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33万亿元,较年初增加4300多亿元。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5038亿元,覆盖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三分之一以上。全国334个深度贫困县各项贷款余额2.99万亿元,较年初增加3057亿元,增长超11.7%,增速高于全国贷款增速3.7%。  

推荐理由: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监管部门扛实政治责任,引导银行业分类施策,不断健全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创新产品服务,为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加强互联网贷款管理,公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银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央行在深圳、苏州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13家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成立,中银协牵头共建“中国贸易金融跨行交易区块链”“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

概述:银保监会7月12日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11月2日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4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数字人民币将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10月8日,深圳市政府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我国首次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12月5日,苏州试点启动,两次金额共计3000万元。深圳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开立银行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苏州活动新增交行和邮储银行。截至8月底,数字人民币全国共落地试点场景已超6700个,交易金额超11亿元。

人民银行4月27日宣布,支持在上海市等6地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8月24日,最后两个试点地区成都、广州项目公示,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全部落地,覆盖9个试点地区的60个惠民利企创新项目,涉及60余家金融机构和30多家科技公司。7月28日,中国农业银行设立的农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至此,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均拥有了自己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截至目前,共有13家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

中国银行业协会推动银行业打造数字化新生态,构建具有公信力的业务平台。8月28日,与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共同签署《“中国贸易金融跨行交易区块链平台”(CTFU)服务协议》,正式开启CTFU应用投产,截至11月末,CTFU签约总行机构已达13家,意向加入机构近30家,跨行福费廷上线资产近80笔,涉及总金额已超过60亿元。落实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联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发推出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12月18日举行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发布会暨签约仪式,目前已有100余家银行、数十家会所明确报名申请接入平台,有效防范企业财务舞弊,助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推荐理由:监管部门坚持既鼓励创新又守牢底线的积极审慎态度,加强互联网贷款管理,银行业加速数字化转型,行业协会助力稳妥开展金融科技探索,持续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提升数字普惠金融质效。

五、银行理财转型有序推进,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24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首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汇华理财揭牌,推动银行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

概述:银保监会1月3日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推动理财业务规范转型,促进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12月25日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推动完善银行理财子公司监管框架。

9月30日,由中国银行全资子公司中银理财与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筹建的国内首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汇华理财有限公司在上海揭牌,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注入新动能。截至目前,24家银行系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包括2家中外合资机构,20家开业。

人民银行7月31日宣布,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显示,从理财子公司目前布局情况来看,其产品体系整体表现出三大特点:一是以固收类为主;二是初期主要通过FOF、MOM和私募股权等形式探索布局权益类投资;三是产品体系规划凸显差异化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截至10月末,理财资金投资股票、债券近17万亿元,市场规模占比长期保持稳定。

推荐理由: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为金融机构培育规范的资管产品提供宽松环境,银行理财业务作为我国资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市场提供了稳健、专业的资金来源,助力服务实体经济、居民财富增长。

六、银行业持续深化改革。金融委发布11条措施,深化中小银行和农信社改革重组,继续推动全面落实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通过发行专项债、永续债、可转债等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厦门等多家城商行获准A股上市。  

概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5月27日宣布将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内容涉及资本市场、中小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和金融委要求,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陆续出台相关举措。上半年,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六部委下发《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6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通过持续推动全面落实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中小银行深化改革、补充资本和化解风险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治理制衡机制,健全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11月7日,注册资本金达300亿元的四川银行正式开业,这也是目前国内注册资金规模最大的城商行。四川银行脱胎于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原凉山州商业银行的基础,引入28家投资者,采取新设合并方式设立。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安徽、湖北、江苏、山东、江西、湖南、广东7个省份农信社改制成农商行的任务已经完成。

7月16日,渤海银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是今年国内银行首个IPO项目,已上市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数量增至10家。12月18日,齐鲁银行获得A股IPO批文,成为年内继厦门银行、重庆银行及上海农商行后,第四家A股IPO过会的商业银行。10月27日,厦门银行成功登陆A股。

12月7日,广东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100亿元人民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的专项债券,这是全国首单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截至目前,广东、浙江、山西、广西4地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量超420亿。截至12月22日,商业银行年内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合计发行109只,规模为12402.8亿元,发行只数和规模均超过2019年。

推荐理由:在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以中小银行和农信社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银行业改革,将有效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稳企业、保市场。

七、银行业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发布,公开两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与识别机制,持续规范信息披露。

概述:8月17日,银保监会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初步构建起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7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12月11日公开第二批9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表示将坚持“长期稳定”“透明诚信”“公平合理”三条底线,严格股东准入、强化股东约束、优化股权结构,继续严厉打击资本造假、违规代持、利益输送等深层次高风险问题,加大对机构和责任人的惩处力度。

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授权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管。同日,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对金融控股公司依照金融机构管理。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其中。

9月30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构成以及监管检查、信息披露等提出明确要求。12月2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作为《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之一,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

推荐理由:银行业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实施对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降低复杂性和系统性风险,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

八、银行业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银保监会推动34条对外开放措施陆续落地,外资银行机构在华经营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得到全面拓展。中外资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中国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

概述:2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3月12日联合发布通知,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5月7日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5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7月10日,银保监会联合证监会修订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9月24日,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为银行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11月15日,中国政府与东盟十国及日、韩、澳、新西兰的贸易部长共同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启航,金融服务附件首次引入了新金融服务、自律组织、金融信息转移和处理等规则。9月以来,外汇局累计发放三轮QDII额度,共向71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127.16亿美元,至此,已有累计169家QDII机构获得投资额度1166.99亿美元。

银行业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随着银保监会持续推动34条对外开放措施陆续落地,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经营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得到全面拓展,中外资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截至2019年末,共有来自55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了机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已达975家。外资银行在华资产总额3.48万亿元,同比增长4.13%,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1.2%。

推荐理由:进一步推动金融对外开放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银行业高水平开放,有利于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九、银行业反腐向纵深推进,严厉惩治违法与腐败行为,坚决整治不法金融集团和非法金融活动,有序推进资产清理、追赃挽损、风险隔离。构建清廉金融文化,中银协发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概述:2020年,银保监会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2月20日,发布《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提出预防11个重点领域金融违法犯罪。银行业违法与腐败行为受到严厉惩治,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坚决整治不法金融集团和非法金融活动,有序推进资产清理、追赃挽损、风险隔离。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依法处理恶意操控金融机构的问题股东。依法处置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及时重组、重整和破产清算数家涉嫌违规办理金融业务的控股公司,一批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违法侵占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其中一部分就是“监守自盗”的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中国银行业协会按照银保监会党委和驻会纪检组部署,推动构建银行业清廉金融文化。8月,针对银行员工拒喝领导敬酒被辱骂打耳光的舆论事件,撰写发表文章《加强行业自律 涵养清廉文化》,在新浪微博热搜榜排名最高达第7名,阅读量超1.85亿。9月2日印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首次提出“爱国爱行、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专业胜任、勤勉履职、服务为本和严守秘密”等七条二十八字行业核心价值观;提炼了“行为守法、业务合规和履职遵纪”三类行为规范,包括八个“严禁”、八个“遵守”、十条“铁纪”的要求;提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两个服务核心;明确银行业协会通过银行业“黑名单”“灰名单”等制度对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实施自律惩戒的机制安排。

2017年以来,监管部门严肃追究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责任,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0865家次,责任人员13823人次,罚没金额合计87.37亿元,超过前10年总和;取消任职资格767人,禁止从业766人。共发布实施209项银行业保险业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过持续努力,金融风险总体趋于收敛,金融体系韧性明显增强。

推荐理由: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监管部门坚决督促银行业反腐纵深推进,中银协大力推动构建清廉金融文化,为确保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十、完善立法顶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迎修订,《民法典》颁布实施并新增保理合同,为银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概述:银行业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顶层设计,支持金融业稳健发展。人民银行10月16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商业银行法于1995年施行,2003年和2015年两次修订之后,时隔五年再次修订。《修改建议稿》共十一章127条,其中整合后新设或充实了四个章节,分别涵盖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从制度设计上督促商业银行回归本源,下沉服务,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0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财务会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3条,为落实中央金融改革部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做好法律保障。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相关法条为金融行业的实务操作给出了指引性的规定,提供了法律遵循。保理合同在《民法典》合同编中单列,是唯一新增的典型合同,与合同编第六章债权转让部分条款共同构成了开展保理业务的基本法律框架。中国银行业协会积极推动保理合同“入典”工作,通过监管部门向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反馈有关保理业务定义、保理合同内容和禁止转让条款等部分意见在《民法典》中均被采纳,在保理立法进程中贡献了行业力量。

推荐理由:监管部门落实中央金融改革部署和立法任务要求,加强立法顶层设计,符合国内外银行业和金融监管变化趋势,以高质量立法推动、保障高质量发展。